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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者日前从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宁波联合)获悉,随着5月16日的复牌,宁波联合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程序。据悉,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.2股。自5月16日起,该公司股票简称改为“G联合”,股票代码“600051”保持不变。
为了完善公司治理,提高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水平,2004年1月31日,国务院出台《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我国股权分置改革拉开序幕。2005年,作为宁波开发区首家上市的国有企业,宁波联合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。今年4月6日,赴上海网上路演。4月21日,宁波联合股改分置改革方案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。4月25日至4月28日,宁波联合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,经流通股股民投票表决最终以85.05%同意获得通过。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明确,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为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履行对价安排,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3.2股股份。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的股份总数为27,327,316股。股改前后,该公司股权总数未变。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,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。
股改方案还对有限售条件股份设定了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。由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、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机械进出口(集团)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,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,并在该期限届满后,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,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%,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%。
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大元告诉记者,这次股改分置改革方案综合考虑了宁波联合的发展前景,资产质量及股票价格等因素,兼顾了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和即期利益,体现了对流通股股东利益的保护。股改的成功有利于加强对公司的管理,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市场稳定。
来源:北仑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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